采购编号: 、-- .招标条件 依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公开招标活动。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哈尔滨地铁集团及权属企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可替代性工作的非核心、非专业人员进行劳务派遣。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辅助招聘服务、入离职服务、人事档案服务、劳务关系服务、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服务、薪酬个税服务、培训服务、工伤处理服务、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处理服务以及人才政策申办等服务。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年(采用++形式,每两年续签一次合同。第三年和第五年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及前两年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达到招标人需求,并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标数: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法人单位及独立责任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 .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合法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月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须具备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合作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文件内自行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内自行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年月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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