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交通班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意向公告
项目编号:--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厦门市某部无人运输投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海岛交通班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为解决某海岛交通运输困难问题,计划采用租用交通班船定期进行物资补给和运送零星人员进出岛。服务期限为年,每年共计班,共次。
见附件
(万元/年)
年月
一、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完成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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