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年一期反应池搅拌器导杆及曝气管修复项目(潜水作业)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服务单位在合同服务期内负责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范围内水下清疏、清障、接驳、封堵、安装拆除及检查维修水下设备等服务。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潜水作业安全证》 。 () 年月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水务行业潜水作业类维修服务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潜水作业项目经理证书或潜水监督证书(或能够在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查询的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潜水作业安全员证(或能够在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查询的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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