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年天门市电信终端售后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年天门市电信终端售后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年天门市电信终端售后服务项目(第二次),预估规模为,.元(不含税)。 .采购内容:天门市电信终端售后服务,为电信客户提供终端维修、增值服务、技术咨询等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地点:天门市。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参选人须具备年月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例。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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