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
项目名称:体检管理系统扩充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体检管理系统扩充升级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扩充升级目标:、体检系统实现一院二区改造, 支持延安院区、兰亭院区各分支机构管理功能,分院体检中心、干部保健中心等机构可以同时使用系统,做到数据统一存储,操作者、体检客户从始至终记录操作机构,方便整合数据或单部门数据统计;、体检管理系统需升级区分院区的版本.、需新采购职业病版本.;、网上预约兰亭、延安院区公众号用同一个,项目选择页内选择对应院区;、导检系统一套;、硬件:自助报到机台(需求可刷脸、可刷身份证电子凭证);、设备接口:、个(、、骨密度、血压、人体成分);、加两年的延安路维护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系统为单体医院的管理模式架构设计,不满足两院区应用,需要对数据库及应用架构进行升级改造,以适用多院区一体化管理要求;在本次多院区一套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开展业务灵活调整功能模块,构建统一的规则、考核标准,多院区数据统一标准共享,加强闭环建设,实现全流程数据可追溯管理,推动多院区一体化发展。与院内已有信息平台一体联动,实现两区平台交互信息流转,保障跨院区管理的统一、完整性。因升级项目中包含对原程序的修改,需对该软件系统结构非常熟悉,才能进行项目升级,如采用非原软件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不仅增加维护难度和风险,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若更换系统承接主体,将导致现有系统在对接后可能无法正常运营。而原开发商,充分理解、掌握系统所有的设计思路,实现细节,可完全避免上述风险。且该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要保证该项目与原项目的一致性和配套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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