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福州区域-灾损恢复工程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福州区域-灾损恢复工程于年月日上午: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招标人核查后,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福州区域-灾损恢复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评标结果: 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此项目废标。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作室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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