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解放东路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解放东路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
.采购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解放东路热源厂原有台烟火管锅炉、台流化床锅炉进行改造,使其排放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主要改造内容为:烟气脱硝系统、脱硫系统、除尘系统等改造,详见采购文件设计要求。
.采购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为施工和设备招标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到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技术指导等工作;详见文件的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其中初步设计天、施工图设计天;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深度和标准,达到政府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
.设计成果:未成交供应商的设计技术成果无补偿。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发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级资质(注:新证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在有效期内的新证、旧证均允许);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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