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名称:广佛龙湖香江御湖境项目给水工程二次加压供水泵房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确认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给水工程二次加压供水泵房设施。 五、 项目总限价:项目含税总价限价:¥,,.元(叁佰贰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三)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四)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设备(二次加压供水泵组设备)的生产厂家(制造商),并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 (五) 投标人所提供的二次加压供水设备、水箱、设备的涉水管材管件须具备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六)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 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七、 公告开始时间:年月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年月日 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 其他 (一)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自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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