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空调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空调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工程范围:本项目为空调零星改造工程项目,范围: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内的空调系统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内容包括:越秀院区及黄埔院区所有单项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万元及以下的空调通风安装改造工程,供应商直接提供工程实施服务。供应商需具备与本项目所需服务相关的一切设施及人员,提供具体实施工程所需的一切设备及材料。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包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个标包。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建设地点:
越秀院区:越秀院区号楼、越秀院区号楼、越秀院区放疗中心、青菜岗体检中心、先烈南路号大院、新港东路宿舍区、水荫西宿舍区、犀牛北街宿舍区、天河南二路六运六街宿舍和大学城实验室、中山大学北校区实验室、华泰办公区、华泰宿舍区;
黄埔院区:黄埔院区号楼、黄埔院区号楼、腾飞园实验室、合景天峻宿舍公寓。
.工期要求:如有必要约定工期的零星项目,由采购人开通知给成交供应商规定工期。若采购人未开通知给乙方的,则不规定该零星项目工期。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采购方验收合格标准。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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