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中水回用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东营港中水回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并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招标人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拟建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西、海港路以南、东营港污水处理厂东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建设综合办公楼、污泥车间、膜处理车间、综合水泵房等,购置反渗透膜机组、机组、刮泥机、污泥回流泵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设计中水进水量-/,通过中水回用处理生产除盐水(再生水)产水量/。设备分阶段安装,预计年底达产量/,年底全部达产。 ()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本金比例%,项目债务性资金比例%。 ()收费渠道:使用者付费。 ()初始收费限价:元/吨(含税价)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开始。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营港中水回用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经营协议等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承继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所有资产移交给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最近连续三年(年至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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