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广告标识标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广告标识标牌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其中用于本次采购年广告标识标牌制作服务的预算为万元;其它预算万元,用于年、年预估预算,后续按年提请财务预算。本项目将签署《中信银行服务采购框架合同(.版,年)》,合同期限为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广告标识标牌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按要求提供财务能力等信息;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上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 、最近三年内,未被中信银行列入投标人退出名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强关联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子项目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一)候选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不含)以上; (二)候选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候选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四)候选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候选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特定事业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与本项目同类服务经验,并能够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服务合同一份。在以往服务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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