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地区押运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地区押运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地区押运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拟通过招标采购家中标单位,本次采购的呼和浩特地区押运外包服务主要包括:()呼和浩特地区家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押运服务,分行营业部与同业金融机构的外币现金押运服务。()呼和浩特地区供电所上门收款,每日(除节假日)提供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家站点(详见服务要求)接送现金款箱押运服务,并于当日送至锡林南路支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本项目服务期个月,服务期内采购预估金额为元/月/台车,预计采购总额.万元。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地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重大投诉情况;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由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代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
()被责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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