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年月日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 〔〕号)和《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江财预执〔〕 号)规定,现就 江山市清湖街道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序号
内 容
存放金额
存放时间
江山市清湖街道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万元
年
注: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公款年期定期存款,计划招标规模万元,设两名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存放金额为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存放金额为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同时满足)
投标人应符合《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江财预执〔〕号)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江山市设立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 日::。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报名法定节假日均可)
.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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