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购买生产经营性大客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珠海汇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购买生产经营性大客车采购项目;(三)交易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需求:珠海汇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购买生产经营性大客车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电子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五)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且招标人支付预付款后,中标人在天内(不含上牌时间)将全部客车交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电子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零捌万元整(¥,,.)(含税)。(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伍佰零捌万元整(¥,,.)(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二)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客车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厂商,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专业销售机构,则投标文件中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且不得小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委托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三)所投车辆的车型必须是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以下简称‘车辆公告’)中的纯电动客车车型,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投车型还未纳入‘车辆公告’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投车型在车辆交付前能纳入‘车辆公告’,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人需承诺所投车型及选用的零配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投标人所投车型及选用的零配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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