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融通新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酒水饮料一体化采购项目(第五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采购条件和方法
.采购条件
成都融通新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酒水饮料一体化采购项目(第五次)(编号:)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成都融通新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酒水饮料
酒水饮料
项
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年。
交货地点位于:新华宾馆(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 号)、金河宾馆(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 号)、将府(窄巷子号)八谊宾馆(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 号)等一体化酒店。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详见比质比价公告。
其他:预算金额: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保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旅发公司其它单位纳入黑名单供应商。()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款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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