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项目名称)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应急抢险总队组建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提供服务期内的应急抢险总队组建及服务,具体包含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工程建设、线路运营、资产运营等领域的应急保障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造价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制件(加盖公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内加固,或含地下车站和盾构区间的应急抢险(或救援)服务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制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具体表述,还应提供合同委托人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加盖委托人公章)〕。(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 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内加固,或含地下车站和盾构区间的应急抢险(或救援)项目(不包括分包、联合体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制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具体表述,还应提供合同委托人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加盖委托人公章)〕。(三)其他:.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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