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卫国尧纪念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卫国尧纪念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服务 项 .元/三年 ()简要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按实际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原则上不超过年)。学校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学校每学期对中标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学年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调查,企业服务满意度连续两个学期低于%和学年服务质量调查低于分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不再与企业续签服务合同,重新公开招标选择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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