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台式蒸汽灭菌器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重)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台式蒸汽灭菌器招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台式蒸汽灭菌器招标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重
三、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未达到分散采购目录预算金额万元以上的标准,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及相关法规规定,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四、项目标的及服务期、地点
.项目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台式蒸汽灭菌器
台
人民币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签订合同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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