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港航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标段) .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为江西省港航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西省港航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省港航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为提高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水平,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拟在九江、南昌、吉安三个地区各选择家具有相应合法资质、具有一定规模、综合实力较强的车辆维修保养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作为采购人公务用车的定点维修服务单位。 .计划服务周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周期为年,计划开始时间为年月,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标段划分与采购内容 车辆保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汽车定期开展检查、清洁、补给、润滑、调整或更换零部件(小保养、大保养),预防故障发生等。车辆维修主要包括对发动机、变数箱、空调、冷却、燃油、动力转向、电路系统、车载电子设备等出现的故障问题进行诊断、排查、维修,以及处理由于碰撞造成的外部损伤(钣金喷漆等)等。 集团公务用车共计辆,其中总部辆,车型主要为小轿车和商务车(别克、别克新君越),九江分部辆,车型为越野车(途锐),南昌分部辆,车型为小轿车(红旗),吉安分部辆,车型为小轿车(大众帕萨特)。 本次采购将按地区进行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所属地区 公务用车数量 品牌型号 - 九江 辆 别克、别克新君越、途锐 - 南昌 辆 红旗 - 吉安 辆 大众帕萨特 注:上述公务用车品牌、数量及归属地划分为采购文件发出时的现状情况,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车辆调整变更所带来的有关影响。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及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应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见附表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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