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信金融资产年采购母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内容
投标人对公司选取的家以上分公司进行现场审计(具体审计地点待定,均为省会城市)。现场审计时,需对该分公司全税种进行核查,至少从风险防控和税收优化两方面提出管理建议,并形成正式报告,连同检查底稿等相关资料一并反馈给总部和相应分公司。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且交付成果通过公司验收(含同期资料报送)。
.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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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有效期内的税务师事务所许可登记证书,具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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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骗取中标或重大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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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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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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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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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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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或税务咨询顾问项目相关经验,能够保证服务团队及人员的稳定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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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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