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信金融资产年采购新税务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为更好满足公司税务管理需要,计划启动新税务系统建设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合同有效期:合同自签署日起,到售后维护服务完成日为合同有效期。
项目周期:系统一阶段上线时间: 年月,实现发票开具、增值税进项税及转出核算、销项税核算、附加税核算等功能。系统二阶段上线时间: 年月,实现纳税申报、数据统计等功能上线。
.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采购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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