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业务外包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单位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正招字[]第号 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年业务外包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为吴忠卷烟厂提供生产辅助类、仓储类业务相关服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元(含税);最高限价:,,.元(含税)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标段一: 服务内容:生产辅助类业务包含:制叶制丝卫生保洁、开包辅助、松散回潮段霉叶在线挑选、梗预处理辅助、烘丝及风选辅助、三丝掺兑辅助、储丝房烟丝出料辅助、返工烟支处理及烟丝转运、在线杂物挑选(换批辅助)、成型生产辅助(嘴棒周转)、人工加嘴棒、人工加丝、废包处理(现场处理)、装箱区辅助(件烟堆码)、生产区域清洁清扫、废弃物料收缴转运(三废、工艺退料回收转运)。 含税最高限价(元):,,. 标段二: 服务内容:仓储类业务包含:成品仓储搬运装卸、原料仓储搬运装卸、烟用材料仓储搬运装卸、烟梗拣杂。 含税最高限价(元):,,. 服务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预计服务期限: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年月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供应商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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