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采购预算: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采购内容:高频电刀、电动吸痰器、除颤监护仪、输液泵、服务器采购(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
. 供货地点:黑龙江省林口县古城镇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
. 付款方式:到货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付款前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质保期: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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