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运输平板车台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一、招标条件本智能运输平板车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兴东物流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提供台为非公告特殊运载车,作为码头水平运输设备,车型应为平板型式,额定载重量不低于(单小箱.,可装载个),并且能够承受(岸桥吊具和货物总重)正常下降速度冲击。须至少包括车架、行驶运动系统、制动系统、动力电池组、车载控制系统、监控系统、防撞系统等;提供套自动驾驶系统软硬件,具备在港口道路上自动驾驶能力,能够接入无人水平运输管理系统,路线规划、障碍物识别与避让、道路标线标识识别与响应等;提供台车端网络收发设备;提供部遥控器用于维修、调试或紧急处置,遥控装置可以在全部之间自由选择切换;提供套的车载自动充电连接装置和用于人工充电的充电接口,能与码头方建设的自动充电桩对接,实现自动充电功能(目前码头使用的充电桩品牌为特来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研发、制造、采购、运输、接卸、交货、调试、验收、保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智能运输平板车台采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资质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实施过至少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在年月日之后)。()信誉要求:①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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