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庆城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花洼污水处理站、麻家湾污水处理站、莲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移动式叠螺脱水机采购;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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