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年度电动汽车租赁服务谈判采购项目,已由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年第八次总经理办公会(第号)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南高速公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公司工程建设,拟租赁辆纯电皮卡车、辆纯电越野车。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其中标包: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标包: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租赁辆纯电皮卡车、辆纯电越野车,租赁期限为年,费用包含皮卡车的路网运行保障标识喷绘及警灯安装等费用,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包,本次对标包进行采购;
标包:租赁辆纯电越野车;
.服务期:租赁期限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送达;
.服务地点:临汾东收费站院内;
.服务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质量要求以及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满足如下要求:
()财务要求: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项汽车租赁或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业绩;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名,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打印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费明细或其他近一年内任意一次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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