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地区水毁整治通信线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蛟河地区水毁整治通信线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蛟河地区水毁整治通信线路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包: (一)一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息为准,不接受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和项目经理均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自有职工,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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