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文明城市创建交通协管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文明城市创建交通协管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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