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槽式预埋件(哈芬槽)及支架采购。二、项目地点:北起规划横六路,南至规划南环城路。三、比选范围: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四、比选内容:槽式预埋件(哈芬槽)及支架采购,具体清单内容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五、供货期:供货期为个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单为准。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送达,参选人需在比选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比选人有权改变交货日期,参选人需无条件接受。六、货物质量标准与要求:.货物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供货。()参选人需提供货物质量合格证书、质检合格证书、货物检验报告单、复检报告单。 .货物要求:具体详见合同第二条第小点。.技术要求:具体详见合同第二条第小点。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八、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九、最高限价:税率%: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玖仟贰佰陆拾元整(¥.);税率%: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法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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