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岛市香港东路号上实中心号楼室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崂山私人银行中心新建装修采购项目(第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青岛分行私人银行中心迁址装修,包括装修装饰、综合布线、水电改造施工、多功能客户活动中心、商务会议室、办公区、品茶室、洽谈室和空调工程等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装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空调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崂山私人银行中心新建装修采购项目(第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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