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选择合格响应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 .项目简介:根据豫发改价管〔〕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自年月日起,省内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原则上上下浮动均不超过%;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倍执行。根据豫发改价管〔〕号文件精神,为降低公司电费成本,需继续委托供应商(售电公司)代理电力市场化交易。 .采购内容:在代理服务期内,由响应人将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座主变电站(广场主变电站、丽景门主变电站和刘富村主变电站)用电量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个月,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年月日至谈判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一项超过亿度电的市场交易项目业绩。 .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年月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信用要求: ()截至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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