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 商 邀 请 函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南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产业园潮南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园区基础设施部分工程检验监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项目名称:汕头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产业园潮南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园区基础设施部分工程检验监测。 、项目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属于建设单位必须负责的工程检验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本项目概算审核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概算审核金额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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