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地下水超采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奎屯市)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伊犁州地下水超采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奎屯市)勘察(测)设计,项目计划投资额万元,其中计划申请上级各项资金约%,其它资金约%,招标人为奎屯市水利服务站,项目法人代表为袁江霞,代理机构为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犁州奎屯市
.项目概况及建设范围:对奎屯市地下水进行修复,解决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本工程水源为奎屯市已建中区污水厂,本次拟建万方取水首部(含过滤/增压设施),供水主管.,供水支管.。供水能力:万方/年。为治理超采提供的水源水量:中区污水处理厂年处理中水万方/年,近期为治理地下水超采提供的水源水量为万方/年,远期(待中水库建成)可提供水量为万方/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招标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咨询,包含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相关成果,以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招标设计阶段所需的设计报告,环评、水保等专题报告。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以及招标设计阶段所需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各阶段所需相关层级部门和单位、所需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所有咨询、审查审批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发包人(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 计报告等工作。
.计划服务周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完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成果(包括项目审批或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成果(包括项目审批或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
()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 日历天内提供招标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成果(包括项目审批或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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