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付(服务)时间 交付地点 备注 某部物业服务采购(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 项 预计年月,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服务期限年(合同签订后起算)。 上海市 指定地点 说明: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单价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为交钥匙价格,即投标价格包含全部服务及其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确定 家供应商中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