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年春节亮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年春节亮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对我市雄关广场、各大转盘、城市主次干道和东湖、迎宾湖等生态公园进行花灯制作及亮化装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至项内容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其余资料仍需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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