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坂中畲族乡铜岩村茶叶加工厂(福安市坂中畲族乡铜岩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茶叶加工厂(设备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城北街道中兴东路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坂中畲族乡铜岩村茶叶加工厂(福安市坂中畲族乡铜岩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茶叶加工厂(设备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标的金额 (元) 数量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设备采购 批 专用设备制造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采购包。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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