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拟对勘察院全站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为保证生产工作需要,特采购该设备。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全站仪台。根据采购内容,共分为个分包。具体如下:
分包:采购全站仪(测量机器人)台;
分包:采购全站仪(监测机器人)台。
四、交货期
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日(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物资设备的供货及运输,具备验收条件。
五、交货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许可证,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是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权利和生产许可手续的合法产品。
.投标人近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项全站仪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连续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需提供近年度(自年至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当投标人成立不足年时,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近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