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日常财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邀请询价
四、
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本部及分、子公司提供日常财税服务:
()对采购人日常经营相关的财税事项提供咨询,包括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咨询和非现场咨询两种形式。()提供服务成果的方式包括口头回复、不盖章书面回复和正式盖章书面回复。()根据最新的税务、财务资讯,提供与采购人业务相关的涉税风险分析。()对采购人原有经营模式的日常业务涉税政策未有有效使用的方面,协同公司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对企业咨询的财税实务进行解答,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财税事项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含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
五、
项目最高限价:¥,元,限价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
供应商应当具备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
(三)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条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五)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邀请开始时间:年月日
八、
邀请结束时间:年月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
其他
(一)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