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院本部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院本部教工餐厅、学员食堂、招待所食堂需定点采购副食品,通常供应地点为合肥市蜀山区,保障人数约人,学期中人数相对稳定,寒暑假人数较少。合同期为个月(计划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一包牛奶类(包括纯牛奶、酸牛奶、早餐奶等),第四包干货散货类(包括散装干调、杂粮、坚果、豆制品、即食食品、禽蛋、冻畜禽副产品等)。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包
牛奶类
包括纯牛奶、酸牛奶、早餐奶等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安徽
合肥
包
干货散货类
包括散装干调、杂粮、坚果、豆制品、即食食品、禽蛋、冻畜禽副产品等
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由中标供货商承担。)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包:万,包:万;
.每包确定家中标供应商,每家投标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个包。(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投个包或多个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某投标供应商在所投的多个包中综合得分靠前,则按照第一包排名第一、第四包排名第一、第一包排名第二顺序的投标供应商&;顺序以此类推&;,由其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声明自己是否选择中标此包,选择此包的同时自动放弃其他包的中标资格,由后续排名的供应商递补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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