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机构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号(南湖大厦)单元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机构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机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为依法核定许可经营的保险机构(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投标人属于保险公司分(支)公司的,必须出具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保险公司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号(南湖大厦)单元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资料:①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附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