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田镇南阳村提升南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及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北山村京岭路号幢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田镇南阳村提升南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及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 预算 投标保 证金 - 提升南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布展及设备采购 否 项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合同包。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合同包。()其他政策: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明细 描述资格承诺函(若有)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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