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永利×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智慧燃料采制化系统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智慧燃料采制化系统设备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永利×万千瓦煤电项目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光伏新能源项目,本项目计划于年开工建设,年机组投产发电。项目紧紧围绕智慧能源、节能环保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一流的区内示范、国内优质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格,且同时具有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燃煤火电机组燃料智能采制化系统(同一份合同业绩中应至少包括燃料管控系统、自动制样系统、智能存查样系统、气动传输系统、无人化验系统)合同业绩份,至少项已投运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验收业绩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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