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 太原邮件处理中心配电室定期巡检维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配电室定期巡检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配电室定期巡检维护服务项目 . 采购编号:-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服务期限:年 . 采购范围:确定一家电力维护服务商,对太原邮件处理中心配电车间现有高压设备(电力电缆、变压器、避雷器、负荷开关、母线、互感器、微机保护、绝缘子、接地电阻、套管、刀闸)开展定期巡检、试验、检测及维护,维护频率为服务期内月次 . 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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