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小学—年度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小学—年度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单价限价(元) 招标预算(元) 学生校服 合同服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合同一年一签 . 元/年,元/三年(此预算为预估值,具体结算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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