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城县三里河高塘节制闸建设工程已由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舒城县三里河高塘节制闸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舒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项目法人为舒城县水利局,招标人为舒城县水利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舒城县三里河高塘节制闸建设工程治理范围涉及三里河干流及其支流张山,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涵闸工程、防汛道路工程及清淤疏浚工程,其中三里河干流治理段起点自龙潭南路与龙津大道交叉口,终点至三南路大桥,总长(桩号+~+),清淤疏浚总长.,新建防汛道路;拆除重建三里河高塘节制闸及进水渠放水涵座;拆除重建三里河支流张山河节制闸,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资料。项目控制价为.元(其中暂列金为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不得少于%。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中“建筑业”标准执行。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经理: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个月。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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