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我公司接受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绥化市二次供水污染治理项目直连供水设备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二次供水污染治理项目直连供水设备等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绥化市二次供水污染治理项目直连供水设备等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绥化市 .采购内容:.直连供水设备:扬程不小于米,单泵流量不小于³/直连供水设备套(一用一备双泵、变频控制柜);扬程不小于米,单泵流量不小于³/直连供水设备套(一用一备双泵、变频控制柜);扬程不小于米,单泵流量不小于³/直连供水设备套(一用一备双泵、变频控制柜)。.变频泵组:扬程不小于米,单泵流量不小于³/变频泵台;扬程不小于米,单泵流量不小于³/变频泵台;扬程不小于米,单泵流量不小于³/变频泵台。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安装调试完毕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内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是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如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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