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年,/两年。
采购需求: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民政部门登记颁发的登记证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供应商具有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 ;
.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作原件使用,如报价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