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开封市龙亭区中小学校园餐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招标文件应在《开封城建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获取,诚邀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封市龙亭区中小学校园餐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龙亭区区域内所学校的在校生提供配餐服务,项目包含:食材供应、劳务派遣以及厨房设施采购。.服务期限:年(第二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随时供货(第三标段)。.质保期:年(第三标段).标段划分:第二标段:开封市龙亭区中小学校园餐项目餐饮服务劳务派遣单位遴选;第三标段:开封市龙亭区中小学校园餐项目厨房设施采购;三、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按实际情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和豫财购【】号的规定,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人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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