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批次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含东莞、清远、肇庆、中山、江门、茂名、惠州、佛山、韶关、揭阳、梅州、汕头)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批次千伏及以上基建项目(含东莞、清远、肇庆、中山、江门、茂名、惠州、佛山、韶关、揭阳、梅州、汕头)施工(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详见附件-项目信息清单。
.建设规模:详见附件-项目信息清单。
.计划工期:详见附件-项目信息清单。本项目为二次招标,计划工期不变,计划开工日期不作调整,工期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具体详见附件-项目信息清单。
.标的物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设单位
标段序号
标段/项目名称
最大中标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投标保证金(万元)
汕头千伏素善站至千伏西港站线路工程施工
汕头供电局
汕头千伏素善站至千伏西港站线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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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设招标,工期详见附件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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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个标的,合计个标段;同一标的之内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个标段,标的之间投标单位可兼中。首次招标在其他标的已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不得与本次招标为同一项目经理。
()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标书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本次招标为二次招标,不再沿用首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曾参与首次招标的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时需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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