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客户端运营升级功能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东莞+”客户端运营升级功能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东莞+”客户端运营升级功能服务采购
.
详见第二章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云服务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个工作日内开通使用,服务期年;定制化开发部分个月内完成设计、开发、部署、测试等工作,经采购人确认后正式上线。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快捷阅读